半个月后。
一份来自国内的国际快递送到了我的木屋。
我签收后,坐在壁炉前拆开了包裹。
里面是一份已经签好字的解除关系协议书。
由于我们没有领证,这份协议主要是用来切割我们在共同创业期间的股份和资产。
陆观澜把属于我的那部分,溢价了三倍打到了我的卡上。
除了文件,包裹里还有一个黑色的防尘袋。
拉开拉链。
是一件藏青色的风衣。
是我去年攒了两个月工资送给他的那件。
后来被他随手脱下来,搭在了宋浅予的椅背上。
风衣被干洗过,熨烫得平平整整。
口袋里掉出一张便签。
是陆观澜的笔迹,有些凌乱,像是在极度痛苦中写下的。
"我把它找回来了。上面没有她的味道。对不起。"
我看着那行字。
想象着他为了找回这件衣服,是如何低声下气,甚至可能动用了强制手段。
但我的心里,连一丝涟漪都没有泛起。
衣服脏了就是脏了。
洗得再干净,也掩盖不了它曾经被别人穿过的事实。
我站起身,把那件风衣连同防尘袋一起,扔进了门外的二手衣物捐赠箱。
回到屋里,我拿起笔,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夏未央。
每一笔都写得很用力,很干脆。
签完字,我把文件装进信封,准备明天寄回国内。
手机在这时亮了一下。
是一条没有备注的国内号码发来的短信。
"协议收到了吗?"
我没有回复。
几秒钟后,又进来一条。
"我每天都在想,如果那天暴雨我没有去接她,而是去了电梯找你。我们是不是现在已经结婚了?"
"未央,我每天晚上都梦见你在电梯里喊救命。我每天都在受折磨。"
"不会再有下次了。我发誓。"
我静静地看着这三条短信。
他的痛苦,他的悔恨,他的假设。
对我来说,都已经毫无意义。
我点开屏幕右上角的设置。
加入黑名单。
确认。
屏幕瞬间干净了。
第二天一早,我去邮局寄出了文件。
路过花店的时候,我买了一束白色的桔梗花。
这是我最喜欢的花,但陆观澜一直觉得不吉利,从来不许我买回家。
现在,我可以想买多少就买多少了。
把花插在玻璃花瓶里,摆在窗台上。
冰岛的初春终于到来,阳光虽然微弱,但足够明亮。
我给自己泡了一杯咖啡。
看着窗外开始融化的雪水。
内心出奇的平静。
那个小心翼翼看人脸色、把所有委屈咽进肚子里的夏未央,已经彻底留在了国内的那个雨夜里。
现在的我,不需要依附任何人,也不需要去祈求谁的偏爱。